呼科发〔2020〕47号

各旗市区科技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呼伦贝尔市农业科技园区及特色科技产业化基地建设,推动农业科技创新、技术示范和成果转化,整合、凝聚科技资源,强化引导辐射功能,发挥科技示范园区及特色科技产业化基地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支撑、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经研究决定,现开展第三批(2020年度)呼伦贝尔市农业科技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及特色科技产业化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园区、基地申报

(一)申报条件

 请按照《呼伦贝尔市农业科技园区及特色科技产业化基地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行申报,并按要求填报申报材料。

(二)申报程序

 1.由园区和基地建设单位向旗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或相应的主管单位)提出申请。

 2.旗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评审。

 3.园区经旗市区人民政府审定后报送市科技局。

 4.基地经旗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定后报送市科技局。

(三)申报材料

 1.呼伦贝尔市农业科技园区及特色科技产业化基地申报书(见附件1);

 2.呼伦贝尔市农业科技园区及特色科技产业化基地总体规划(见附件2);

 3.呼伦贝尔市农业科技园区及特色科技产业化基地建设实施方案(见附件3);

 4.呼伦贝尔市农业科技园区及特色科技产业化基地现场验证报告(见附件4);

 5.其他有关附件材料;

(四)其他要求 

 1.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申报材料,应对申报材料中的指标、数据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2.各旗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园区和基地申报单位进行论证、评审和现场验证,并按要求填写现场验证报告,未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和现场验证报告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不退回。

 3.园区建设期为三年,基地建设期为两年,批复建设后园区、基地建设单位须按要求呈交相关材料。 

 二、报送时间和联系方式

(一)请各旗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于2020年9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5份)、《现场验证报告》、旗市区推荐汇总表(各一份),汇总报送至呼伦贝尔市科技局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科。相关材料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hnsk2019@126.com ,逾期不予受理。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呼伦贝尔市科技局 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科   秦秀峰

 电话:8221892

 附件1呼伦贝尔市农业科技园区及特色科技产业化基地申报书.rar

 附件2呼伦贝尔市农业科技园区及特色科技产业化基地总体规划(1).rar

 附件3呼伦贝尔市农业科技园区及特色科技产业化基地建设实施方案.rar

 附件4呼伦贝尔市农业科技园区及特色科技产业化基地现场验证报告.rar

 附件5呼伦贝尔市农业科技园区及特色科技产业化基地推荐汇总表.rar